IPv4和IPv6中的多宿主有什么区别?
企业能否从其RIR/LIR中请求一个独立于提供商的IPv6地址空间,可以通过BGP向多个上游供应商发布广告,就像在IPv4中一样?
对于所有RIR,请求与提供者无关的IPv6分配的规则是否相同?
发布于 2013-08-31 15:25:12
您确实可以通过LIR从本地RIR请求提供者独立(PI)分配。路由IPv6地址空间块的方式与IPv4地址空间块的方式相同。这个块只大一点:-)
对于IPv4,通常情况下,小于/24的块(因此/25或更长的前缀)通常不会被ISP路由。在IPv6中,现在常见的限制似乎是/48。
每个RIR都有自己的政策,因此您必须查看您所在地区的RIR以获得具体的信息。如果您恰好在成熟的NCC服务区域,我可以回答您可能遇到的任何问题。
发布于 2017-06-02 12:41:55
IPv6支持者最初的想法是,组织将并行运行多个地址块,以允许多归属。
然而,在实践中,由于几个原因,这是有问题的。
最终,人们似乎意识到,企业不会容忍这种情况,如果他们想看到IPv6被收养,他们必须以类似于IPv4 PI空间的条件提供IPv6 PI空间。
Afaict的确切策略在RIRs之间有一些不同,但是一般来说,如果您能够展示多家的意图,您应该能够获得一块PI空间,而不是太多的困难。
从长远来看,这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随着IPv6 NAT受到强烈的劝阻,我可以看到路由表大小的爆炸式增长,因为中型企业从v4转向了与提供者无关的IPv6。
https://networkengineering.stackexchange.com/questions/3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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